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5日電)4大工會今天到行政院提訴求,要求提高勞退新制的法定提撥率。勞動部回應,將持續蒐集意見凝聚共識,但法定提撥率是最低標準,鼓勵勞資雙方藉由團體協商提高提繳率。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雇主應按月提繳不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退休金。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與高雄市產業總工會今天上午至行政院前表達訴求,要求政府提出勞退新制法定提撥率調高的時間表。
對此,勞動部回應指出,考量台灣行業特性等因素,從民國94年7月起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勞工在不同事業單位工作,不同雇主都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讓勞工轉換工作後年資仍可以累積,確保勞工都可以領取退休金。
勞動部表示,勞退舊制及新制都是法規最低標準,一體適用國內不同規模事業單位,因此鼓勵並呼籲企業獲利由勞資共享,勞資雙方可藉由團體協商方式,將優於勞動法令的勞動條件,像是提高退休金提繳率納入團體協約約定中,以實質提升勞工退休福祉。
至於調高勞退新制法定提撥率部分,勞動部表示,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凝聚共識。(編輯:管中維)112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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