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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有鑑於坊間存在進口牡蠣混充國產牡蠣,漁業署副署長陳建佑今天表示,12月到明年1月,跨部會展開牡蠣產地標示專案稽查,查證屬實不僅涉及食安法行政罰鍰,並可能祭出刑罰。
農業部漁業署發布資訊指出,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邀集衛生福利部及農業部,自12月1日起啟動112年「市售牡蠣產地標示稽查專案計畫」,以確保國產牡蠣產業生計及消費者權益。
陳建佑告訴中央社記者,因為農業部水產試驗所今年已成功建立「牡蠣產地鑑定技術」,可判別國產蚵及境外蚵,且已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議通過,公開「牡蠣多重元素檢驗方法(TFDAF0035.00)」和「牡蠣物種之鑑別檢驗方法(TFDAF0036.00)」,所以12月到明年1月間,跨部會啟動專案稽查。
他強調,這次的跨部會還包含法務部,經由衛生單位採樣執行檢驗,確認有標示不實問題時,不僅會觸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同時會回溯調查,若有以虛偽標記、詐騙獲利之實,將觸犯刑法被判處刑責,呼籲業者進行市場運作應遵守法律規範。
另外,陳建佑說,國內牡蠣養殖戶約2000戶左右,經由政府輔導,其中3成多、730戶已取得水產品生產追溯條碼(QR CODE),以及有35個養殖戶通過產銷履歷驗證,呼籲消費者可選購有QR CODE、產銷履歷標示的國產牡蠣,以確保自身權益。(編輯:陳政偉)1121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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