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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5日電)台電承攬商更換線路工程2日引發國道3號通霄段交通事故,釀1死3傷。高公局今天指出,將依照公路法開罰台電新台幣6萬元,並要求月底前要提出改善措施。
台電承攬商2日上午在國道3號通霄路段上空施工,疑因工作人員施作疏失,致電纜線掉落後,造成南下車道自小客貨車被勾住,先撞擊內側護欄,隨後北上車道半聯結車車頂又將電纜線勾住後,往北向拖移,致使南下原撞擊於內車車道的自小客貨車,2次被電纜線拖移撞擊他車翻覆。
對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彭煥儒今天接受媒體訪問證實,將依照公路法72條開罰台電6萬元。
除此之外,彭煥儒表示,雖然台電已有陸陸續續跟高公局討論要如何改善,但原則上會請台電在月底前提出改善措施。(編輯:李亨山)11212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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