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中南部空污近7年改善3成 將再加嚴目標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0日電)環境部表示,中南部地區PM2.5年平均濃度,從民國105年23.7微克/立方公尺改善至今年11月為16.4微克/立方公尺,改善幅度達3成;而第二期空污防制方案特別要求中南部改善至15微克/立方公尺。

南部反空污大聯盟今天在高雄舉辦反空污大遊行,揭舉「國際人權日、興達無煤時」,「國際人權日、呼吸平權時」等倡議目標。

環境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環境部空氣品質測站監測最新資料,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濃度已由105年20微克/立方公尺,改善至今年(截至11月底)的13.9微克/立方公尺;中南部地區從23.7微克/立方公尺改善至16.4微克/立方公尺,改善幅度皆達3成。

環境部推動「第一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09年至112年)」,偕同中央及地方,就工廠、車輛及營建逸散等面向全方位進行改善工作。

其中,與經濟部自106年起專案推動國(公)營事業(包含中火、興達、中鋼、台船等)空污減量,截至今年整體空污排放量減少超過5成,績效最為顯著。

如台中電廠及高雄興達等燃煤電廠,除強化提升空污防制設備效率外,並減少燃煤使用量700萬公噸以上;而興達電廠原有4部燃煤機組,1號機組已提早於今年9月除役、2號機組預計今年底除役,3、4號機組則將於113年底轉為備用機組,於備轉容量率低於8%才啟用,總計台中電廠及高雄興達電廠的空污排放量減少了6成以上。

環境部同時推動汰除高污染老舊車輛,相較於105年,老舊大型柴油車已汰除近5成、達7萬輛,96年前的老舊機車則由698萬輛降為266萬輛;同時也劃定各縣市空氣品質維護區63處,因地制宜採不同方式管制交通污染。

環境部進一步分析,106年至111年PM2.5中有害重金屬成分呈現大幅下降,例如鉻、砷及鎘分別下降39%、58%及60%,應與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減煤增氣及有害重金屬排放管制高度關聯。

環境部表示,「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至116年)」,今年10月已通過國發會審議,正報請行政院核定中;特別新增至116年,中南部PM2.5年平均濃度改善目標達成「空氣品質標準」15微克/立方公尺,並聚焦中南部空污防制作為。(編輯:張雅淨)11212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