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農貸放寬 估每年增加提供逾6億元額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為支持農業永續發展,協助農漁民取得資金,農金署今天說,明年修正放寬養殖漁業類申貸資格及擴大「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支應範圍等,預估每年增加提供逾新台幣6億元額度。

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發布新聞指出,為配合推動水產養殖業生產轉型、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等政策,修正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等規定,自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修法受益對象350人以上,預估每年增加提供逾6億元貸款額度給農漁業者,支應所需資金。

農金署說明,修正內容有兩類,首先為推展水產養殖業「生產轉型、綠能共構」,輔導生產模式轉型為室內型,並考量興建水產養殖設施初期需有足夠資金支應,增訂相關規定,放寬養殖漁業類申貸資格。

增訂「輔導漁業經營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申請養殖漁業類貸款,得檢附借款人本人經主管機關核准興建水產養殖設施的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申貸,並於撥貸後2年內補正養殖漁業登記證。

同時考量部分從事養殖的漁民,所在水域由其他主管機關核發許可文件,為合法養殖事業,仍應納入輔導,增訂檢附其他依法令許可的養殖證明文件者,得申請專案農貸。

其次,為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政策,擴大「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支應範圍;原本規定資金僅得用於興設結構型鋼骨溫網室,修法時增訂經中央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單位)相關溫網室設施補助計畫,或輔導措施(方案)中所列的相關設施(設備),也可申請貸款。(編輯:管中維)11212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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