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三讀 教團籲軍公教薪資審議法制化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4日電)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規範每年第3季召開審議會等。多個教師組織代表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軍公教薪資審議也應法制化,公開審議機制並納入受雇者代表。

立法院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三讀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於每年第3季召開會議,最低工資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勞工與雇主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反者最重可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150萬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和多個縣市教師組織代表今天一同召開記者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最低工資法耗時7年多終於三讀通過,雖被外界批評法規內容幾乎是現狀照抄,但至少有將審議制度正式法制化,調整幅度的應參採指標也有明確依據。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永青表示,近年軍公教調薪跟不上物價,已是實質減薪,政府應正視軍公教的聲音,訂出調薪的規準。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辜鴻霖表示,軍公教調薪應依據合理的經濟成長指標,且讓軍公教代表參與審議,才能確保制度透明。

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方仁瑞表示,標準化的審議,是政府應負起的雇主責任,軍公教調薪不該是「恩給」,隨政府高興調整,永遠跟不上物價。

嘉義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林文章也認為,軍公教薪資的合理結構,是國家安定的基石,也是國家向上發展的基礎。他呼籲全體軍公教應在大選期間發揮影響力,檢視參選人是否提出相關政見。(編輯:管中維)11212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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