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7日電)環境部今天表示,明年元旦起要求機車排氣管改管須符合噪音標準;明年1年為緩衝期,114年正式列為檢驗項目,車主若改管未認證且噪音超標,最高可罰新台幣5400元。
環境部今天舉辦「抓吵登記雙管齊下-排氣管認證與變更登記」記者會,宣布由「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自明年元旦起實施,推動機車排氣管消音系統認證制度;並給予1年的緩衝期,114年正式列為檢驗項目。
交通部表示,配合排氣管消音系統認證制度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年起車主使用未認證的排氣管可開罰900至1800元。
另外,環境部補充,若噪音檢測不合格者,依噪音管制法可再加罰1800至3600元;亦即機車若使用未認證排氣管且噪音超標,最高可罰5400元。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表示,自110年元旦起推動實施聲音照相,隨著安裝近200個點,統計至今年11月,機車部分共開罰9254件。
張順欽說明,過去許多噪音檢舉,包含排氣管改管,還有引擎聲,有些不當操駕也有這樣的問題;推動排氣管認證制度是「抓吵不抓改」,希望從源頭解決噪音。
張順欽提到,明年緩衝期間,有自行改裝排氣管的民眾可以自行委託噪音實驗室,或至地方環保局檢驗,環境部後續也會協助民眾受理雲端取號、通知受檢;民眾經檢驗取得合格編號後,再前往監理站辦理變更登記。
張順欽強調,緩衝期間民眾到環保局、噪音實驗室檢驗完全免費,目前全台共有6間噪音實驗室可協助;114年起就要自行委託實驗室檢驗,且自行負擔費用。
張順欽提到,目前規劃以機車優先,未來視實施成效,再評估是否擴大至其他車種。
根據環境部統計,截至今天,各廠通過認證的排氣管共177組。(編輯:陳政偉)1121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