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7日電)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後將強迫勞動樣態明確規範,勞動部近日將國際勞工組織的強迫勞動指標翻譯並製編成手冊,讓第一線執法人員、勞檢員等能更有效辨認強迫勞動狀態並協助。
「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後將於113年1月1日施行,修正內容包含增訂刑事處罰要件、增訂鑑別不服異議制度、擴大嚴懲犯罪分子,以及增強政府採購與人權治理防護的連結。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指出,配合人口販運法的修正,勞動部近日也編制「禁止強迫勞動參考手冊」,並提供給第一線人員參考。
黃維琛表示,人口販運法經修法有將強迫勞動的相關樣態明確規範,而且都涉及刑責,除了比較嚴重的像是行動限制、凌虐逼迫等較明顯樣態外,其他樣態第一線人員可能在辨識強迫勞動時會有猶豫,且有些非典型的強制行為在國際間其實也涉及強迫勞動的樣態等。
黃維琛說,勞動部這次將國際勞工組織所訂定的強迫勞動指標進行翻譯並製成手冊,包含濫用弱勢處境、欺騙、行動限制、孤立、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恐嚇及威脅、扣留身分文件、扣發薪資、抵債勞務、超時加班、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共11項指標。
不過,黃維琛強調,在某些案例中的特定情形下,僅有單一指標出現就意味有強迫勞動,但也有些案例必須要多面向綜合評斷這些指標。
黃維琛說,手冊後面同時也有整理近年相關法院判決提供參考,手冊也已經送至相關部會,讓相關部會可以給第一線刑事執法人員、勞檢員、工會幹部、NGO工作人員等更有效辨認。(編輯:李亨山)11212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