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沈佩瑤、潘智義台北16日電)高端COVID-19疫苗合約今天提前公開,疾管署強調,高端保密條款期限5年並非特例,2009年國民黨執政時,政府向諾華採購H1N1新型流感疫苗,保密期長達7年。
2024總統選戰落幕,但高端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採購合約爭議持續,高端公司今天舉行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午公開多達58頁的合約文件,保密期限是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的保密條款正式公諸於世,而非謠傳的30年。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長莊人祥表示,疾管署與高端、聯亞的COVID-19疫苗採購契約,皆於2021年5月28日簽署,內容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財物採購契約範本;但這個範本契約保密條款不足,未納入商業保密條款,因此在議約過程中,雙方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同年7月19日補增保密合約書。
莊人祥說,設有保密期限的合約並非針對高端、聯亞等國產疫苗廠商,BNT、莫德納同樣有簽訂,保密期限更不是因COVID-19疫情而生的特殊待遇,歷任政府在疫情緊急狀況時期採購疫苗,皆採取同樣契約規範設計,保密期甚至更久,向諾華公司採購H1N1新型流感疫苗合約就是最典型案例。
近15年前,H1N1新型流感疫情肆虐,2009年10月簽訂的諾華公司H1N1新型流感疫苗採購合約,正值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時任衛生署長是楊志良,當時500萬劑的諾華H1N1新型流感疫苗,在台灣同樣沒有藥證,採取專案進口模式,諾華合約保密條款長達7年。
莊人祥表示,過去與高端一共交涉3次,都是希望對方同意公開合約;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補充說明,2022年11月3日第1次發文高端,徵詢是否同意公開緊急採購合約內容,同年11月22日第2次詢問同樣內容,前2次皆未回函,最後一次就是今年1月8日,高端今天下午來函回應。
高端表示,近期針對合約是否應提前解密一事,再次成為輿論話題,有眾多股東來電或來信,支持或反對提前解密。參酌律師法律意見書、並經董事會討論後,捍衛公司形象並保障股東權益,董事會回應疾管署提前解密提議,決議同意提前解除合約保密限制。(編輯:陳清芳)1130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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