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日電)掛燙機自民國112年列為應施檢驗品目,消保處今天發布,抽驗10件中,僅1件在列檢前上市的產品品質檢測不符規定,雖無安全疑慮,仍建議優選列檢後上市且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掛燙機被譽為燙衣神器,頗為流行,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不僅經濟部標準局自112年1月1日起,將掛燙機列入應施檢驗品目範圍,消保處與標準局去年9月並合作抽驗市售產品10件。
其中「品質檢測」項目包括溫升試驗、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及開口尺寸構造,其中有1件的開口尺寸構造檢查未通過,這件商品的水容器與大氣相通的開口直徑2.77公釐,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3公釐。
不過,標準局告訴中央社記者,因為出蒸汽孔的總面積比規定大許多,所以沒有造成內部過熱疑慮,無安全問題。
「重要零組件比對」部分,除了3件在列檢前上市產品無法比對,其餘都合格。
針對以上檢測結果,王德明說,列檢前上市品項不能強制要求業者符合列檢後的要求,建議消費者優先選購列檢後出產且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掛燙機,品質有把關,較有保障。
另外,「標示查核部分」,僅1件中文標示不合格,標準局已函請地主管機關要求業者依法限期改正。(編輯:管中維)1130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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