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5日電)年代旅遊辦理的富國島旅遊團,因年代旅遊積欠當地接待旅行社款項,春節期間有旅客在越南遭丟包,行程受影響。交通部觀光署調查中,確認違規事證後,每團最高罰新台幣5萬元。
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已表示年代旅遊未安排好行程,將旅客丟包國外,不負責任,要求觀光署一定要對年代旅遊重罰。
觀光署官員告訴記者,相關調查序還在進行中,確認違規事證後,可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開罰,每團最高開罰5萬元,最快下週可能有結果。
根據觀光署掌握的情形,年代旅遊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共4航班790人,因年代旅遊積欠越南當地地接旅行社團費款項,故造成部分地接社不接待旅客的糾紛。這次共4個地接社,與年代旅遊發生爭議的是越南旅行社WInnER,估計是10團旅客約292人。
至於對年代旅遊可能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的開罰金額是否是50萬元,觀光署目前仍無法確定,據了解,觀光署仍在進一步了解旅客申訴實際狀況及業者陳述的意見。
另外,針對王國材上午提到,可依消費者保護法,最重可對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觀光署說,只要確定暫停營業,年代旅遊就無法接團,但現在年代旅遊仍可營業。(編輯:管中維)1130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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