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微罪擬不記點 3/4路權團體、職業駕駛會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日電)交通違規記點及增加開放民眾檢舉項目的措施,職業駕駛反彈,交通部擬對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微罪不記點、不檢舉,路權團體不滿,交通部4日邀兩方共同會商。

交通部4日舉行「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邀請路權團體與職業駕駛團體代表參加,共同會商討論。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6月30日上路,主要重點為增加包括違規停車等13項民眾檢舉,並加嚴違規記點,1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照2個月,引起計程車、貨運業等職業駕駛不滿,還曾包圍交通部,並指配套措施不足,新法影響職業駕駛生計,希望交通部調整作法。

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說明,政府有責任改善交通環境,願意在道安和民怨取得平衡,擬針對罰鍰在1200元以下交通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但一併檢討若對安全有影響的微罪,提高罰鍰。

交通部擬推動的微罪不記點、不檢舉,遭路權團體批評指走回頭路,不重視行人性命。

交通部給路權團體及職業駕駛團體的會議通知提到,行政院去年12月指示,請交通部應分析事故所涉違規行為態樣區分出不同危險程度,從有效風險控管的角度,全面檢視相關記點規定的合理性,以符比例原則,並兼顧道安與人民權益。

交通部參酌社會各界意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4項規定,輕微違規可施以勸導,現行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已有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違規可施以勸導不予舉發項目規定,將系統性檢討以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記點、不檢舉為方向討論。(編輯:李亨山)11303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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