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3日電)政院核定造橋交流道工程案經費逾20億元,此案去年底通過環評初審後,今天在環評大會審查。環委要求加強說明土石增加暫存區容量是否足夠、運輸車次規畫等,建議補充修正後通過。
行政院去年宣布核定新台幣逾20億元建設經費,指示交通部全力配合造橋交流道工程案,並期許中央地方攜手,讓工程加速提前完成。
環境部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0次會議,審查「中山高速公路新竹-員林段拓寬工程環境說明書第4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增設造橋交流道工程)」。
開發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造橋鄉民眾進出高速公路需迂迴繞行約18至23分鐘,增加地區交通負荷,本計畫利用原造橋收費站和腹地增設造橋交流道,分擔頭份及頭屋交流道部分車流。
高公局進一步說明,交流道型式以苗14線為聯絡道,採半套鑽石型交流道配置,設置北入、南出共計2支匝道,即可提供目標年(民國130年)交通量運需求。
環評委員表示,由於開發過程中有如銀合歡、小葉欖仁和烏桕等共62株非原生樹種需移除處理,高公局承諾將以1:1比例補植原生樹種,另外也有原生種移植規畫,皆應說明移、補植的地點,以利未來存活率稽核。
此外,本次報告中變更土方量,在規畫階段及基礎設計階段落差大。開發單位說明主要是引用資料疏忽,造成初審、大會這2次報告的圖資地形變化大,其中又以南出匝道的道路工程、大地工程土方增加占比較大。
環委要求加強說明如土方暫存區容量是否足夠、運輸車次規畫合理性等,會議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通過。(編輯:李亨山)11303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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