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4日電)環境部今天表示,為加強固體再生燃料(SRF)管理,現在將SRF視為產品,不適合的原料就須剔除,產品履歷管控機制,追蹤完整流向,另外要求SRF做為燃料應具備的空污防制設施。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邀請環境部長薛富盛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涂權吉質詢表示,雖然1噸SRF可以替代0.86噸的煤,但成分比煤更複雜,如果沒有管控好,可能會有戴奧辛等有毒物質,「污染源的未爆彈非常多」。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認為,中央對於SRF所有的管制作為非常鬆散,以經濟部主導,為了增加發電量一直增設,「環境部沒辦法阻止經濟部」;她直問環境部「SRF到底算不算綠能」。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到,SRF原料收受的總類非常多,卻沒有相對應的技術,SRF的品質相對於歐美、日本差得非常多,就有可能燒出戴奧辛等有毒氣體,要將SRF做為產品就應該訂定國家標準。
薛富盛答詢坦言「SRF不是綠能」,現行規劃效仿歐盟,將SRF視為產品,要做產品分類,從源頭分類,不適合的材料就會剔除,後端再使用就可以減少污染。
薛富盛表示,以往的確有一些問題,增設SRF廠只要計畫書,未來除了書面資料外,還要增加現勘、試運轉等,確認污染排放符合標準。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表示,原本規劃在空污管制上會強化使用廠空污排放管理,現在研議新增規範,使用SRF做為燃料應具備的空污防制設施;相關草案希望能在上半年預告,也會給既有業者一段時間改善,接著就會強制執行。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補充,SRF會參照國際ISO標準,加嚴汞含量產品標準,刪污泥類、禁進口廢棄物,並建立SRF產品分級制度;建立產品履歷管控機制,追蹤完整產品流向;強化製造廠審查,透過書面審查、現勘及試運轉等3階段實質審查及專案技術小組會審,確保製造SRF符合相關規範。
賴瑩瑩指出,前述規畫會盡快在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增訂,未來也會在資源循環促進法中有更強力的法源依據;預計4底前完成26家高風險製造廠聯合稽查,其餘由環保局在6月底前完成稽查。(編輯:管中維)11303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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