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曾以寧台北14日電)政府在疫情期間洽購BNT疫苗未成,國民黨今天質疑採購價比日後公私協力還高。衛福部次長王必勝斥「荒謬」,採購價受數量等影響,若降價就屬貪污,抹黑造謠應受懲罰。
媒體人吳子嘉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前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昨天開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政府採購BNT一劑1069元!?合約為何要封存30年!真相只有一個!」記者會,質疑政府2021年1月與德國BNT公司洽談疫苗採購合約中,價格比日後公私協力採購的價格還高。
王必勝在臉書(Facebook)放上1張表格,公開3次議約過程,強調疫苗價格受時間和採購數量2大因素影響,加上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是新興傳染病,疫苗當然也是新開發的,並非常規的貨品。
他接受媒體電訪指出,隨著疫情發展及供貨的狀況,初期價格會有比較大的變化,越早期談的價格越貴,短短幾個月間就會有很大的變動,另外,購買的數量當然也會影響價格,數量大,議價空間也大,這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不能因為這樣就說人家貪污。」王必勝直言,貪污要有對價關係、要有證據,退一萬步來說,前2個約並沒有完成,實際上並沒有以這樣的價格購買BNT疫苗,因此也沒有所謂「買貴」的事實,用根本沒有發生的價差就誣指人貪污、A錢,實在是毫無邏輯且惡質。
王必勝重申,如果這種說法可被接受,那各級公務機關採購物品,只要該物品之後的價格降下來了,不都變成貪污了,抹黑造謠,應受懲罰。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言人羅一鈞接受媒體採訪說明,疫苗採購單價是受購買數量、供貨快慢及有無包含冷鏈物流配送等多重條件影響。
疾管署指出,政府於2021年1月與德國BNT公司洽談500萬劑疫苗採購合約,且要求首批到貨時間為2021年3月,但因該公司放棄而未完成簽署,而企業團體於同年7月採購捐贈1500萬劑疫苗,相關條件已不同,單價難以相互比較。
疾管署再次澄清,公文保存期限不等同合約保密期限,與德國BNT公司完成簽署的採購合約保密期限為10年,疾管署並未將採購合約封存30年。
疾管署強調,因應COVID-19疫情,接種疫苗為防疫重要策略,針對疫苗採購與接種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盼外界能本於事實評論,共同維護國人健康安全。(編輯:管中維)11303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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