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遊覽車撞涵洞 公路局開罰6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1日電)高雄市一輛遊覽車昨晚在高雄市仁武區自撞涵洞釀1死14傷。公路局今天表示,楓滿遊覽汽車有限公司對肇事駕駛行程時間、路線並未見有特別教育督導及掌握,開罰新台幣6萬元。

高雄市一輛遊覽車20日晚間行經高雄市仁武區自撞涵洞釀1死,交通部公路局今天上午前往事故車輛所屬的楓滿遊覽汽車有限公司進行稽查。

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這次事故楓滿公司KAA-9755號遊覽車,於110年3月出廠,車輛車籍正常,最近一次檢驗日112年10月6日,下次定檢日113年11月3日,事故車輛近2年無違規。

駕駛人駕籍、酒測紀錄、教育訓練與健檢紀錄皆正常,近5年違規3件(倒車未注意人車、未依交通標誌指示行駛、違規臨時停車各1件),全數案件均已結案。

公路局表示,有關駕駛人工時部分,GPS訊號顯示該車上午5時40分開始移動,至發生事故時間近15小時,但GPS訊號中間有數次中斷。

另外,行車紀錄器、派車單等均由警方扣查中,但後續尚待檢警、運安會及勞檢單位配合相關設備證據檢視後確認是否違反勞動工時相關規定。

公路局指出,今天查核結果該公司雖有按規定每月進行自主檢查,但對駕駛這次行程時間、路線並未見有特別教育督導及掌握,發生不幸事故實無法避免未善盡公司管理之責。

公路局表示,高雄市區監理所將依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1項、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及遊覽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77條第1項及第47條事件裁量基準未善盡管理責任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整並停止該公司1/3車輛(5輛)營業3個月。

公路局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刻正依法調查釐清責任歸屬,肇事鄧姓駕駛若遭依法開單,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銷其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

公路局說,未來將依警方判定肇事責任調整該公司評鑑等第為不列等,即日起每週實地至業者營業處所查核,後續再視改善成效逐步調整為每月實地查核,並將配合運安會進行事故調查相關作業,如發現楓滿公司其他違失,將依規定再進行處罰。(編輯:陳清芳)11303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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