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0日電)政府於112學年度起逐年調整幼兒園師生比到1比12,教育部今天表示,公共化幼兒園已有7成達標;準公幼也逐步推動,提前達到的業者會給予獎勵。
過去台灣幼兒園的師生比規定是1比15,即1名教保人員最多要帶15名幼童(1班30幼童、2名教保人員),受到外界詬病。
行政院會於民國112年3月開始推動「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規劃」,從112年8月起(112學年度)透過各項策略,將幼兒園師生比從1比15,逐步調整為1比12。
教育部次長林明裕今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做專案報告,他提到經過循序漸進的調整,目前公共化幼兒園(公幼、非營利)達標2080園,達成率占73%,最遲114學年度須全部達成。
中國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時提到,教育部3月底公布準公共幼兒園(與政府簽約的私幼)第3期合作要件,被質疑偏袒業者,延後師生比達標的時間。他認為準公幼的目標期程,應與公共化幼兒園一致。
對此,林明裕強調,準公幼最遲115學年度一定要達標,否則形同「沒有履約」,當初政策就是「先公後準公」,採漸進式完成,對於先達標的準公幼,也會給予獎勵。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彭富源補充,提前達成的準公幼,會依規模給新台幣15到2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金,連續給3年。相關方案已在最後收尾階段,預計4月中旬公告。
洪孟楷認為,一次性獎勵金相對於準公幼要付出的成本是「杯水車薪」,導致願意提前配合的業者,反而比較吃虧,呼籲再考慮增加補助。(編輯:張銘坤)11304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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