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7日電)五一勞動節即將來臨,勞動部今天表示,勞動節是勞工應放假日(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給薪,若真的需要勞工在當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且依規定加給工資。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表示,一年一度的勞動節即將到來,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動節為勞工應放假日,也就是國定假日。
勞動部指出,雇主如需勞工於勞動節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當日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計給加班費。
勞動部也表示,今年勞動節在週三,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勞動節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5月1日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性質,勞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於擇日補假的那天,性質就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
勞動部強調,勞動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編輯:吳協昌)11304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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