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30日電)藍白立委提案修正老人福利法,明定由中央補助老人健保費,制定綜所稅排富標準,年收未達新台幣252萬元長輩免繳健保費,衛福部估預算至少為359億元,將優先研議弱勢老人健保補助。
有鑑於各縣市補助老人健保費標準不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及部分在野黨立委提出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增訂中央主管機關補助老人健保費規定,明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今天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以補助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未達20%老人人數全額健保費為例,推估113年度所需預算至少為359億元;因應超高齡社會即將來臨,老人人口比率超過20%,持續研議弱勢老人健保補助機制,以兼顧世代公平及照顧長者。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今天早上在立法院指出,據2023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情況,稅率級距20%,綜合所得淨額約為126萬至252萬元,換算平均每月收入約12萬元,年輕人所得中位數僅3萬7500元。台灣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除了量能負擔,也須考慮世代公平,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呂建德表示,協助經濟弱勢民眾減輕繳納全民健康保險費負擔,依社會救助法全額補助65歲以上低收入戶老人,還有老人福利法第22條等相關法規,全額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健保費。
根據衛福部提供資料顯示,依民國112年統計,補助人數計11萬2196人,補助金額計9億8468萬3000元;另65歲至69歲中低收入老人,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補助基準予以補助,已減輕經濟弱勢老人健保費負擔。(編輯:陳政偉)113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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