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火燒車逐年增 近3年平均每年146件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1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國道火燒車事件逐年增加,近3年平均每年146件 。高公局今天呼籲用路人,做好車輛保養,行前做好車輛檢查。

高公局發布新聞稿,近3年國道火燒車事故逐年增加,110年113件、111年140件、112年185件,平均每年146件,另外,今年1月至4月56件,較112年同期53件略增加。

高公局表示,火燒車除造成用路人生命財產損失外,對道路交通影響的範圍及時間較一般事故廣,也可能引發二次事故。

高公局指出,常見的火燒車原因,包含:引擎過熱、馬達故障、零件老舊漏油、爆胎或操控不當撞擊等。

高公局籲請用路人,平時確實做好車輛保養,行前做好車輛檢查,以確保行車安全。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平時保養車輛時,即應注意輪胎、五油(燃油、機油、動力方向盤油、煞車油、變速箱油)及三水(引擎冷卻水、電瓶水、雨刷水)的保養,並應避免於車內放置易燃物品;同時行前應確認儀表板指示燈有無亮起,並注意引擎運轉有無異音(可能為機件或皮帶故障)及輪胎胎紋、胎壓與外觀是否正常。

高公局說,用路人於行進中若發現車況異常,應儘速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側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應立即顯示危險警告燈減速停車,在確認安全下儘速疏散車上乘員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放置車輛故障標誌,再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或手機直撥1968通報交控中心。(編輯:管中維)11305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