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指有私校未依法調薪 教部:限期未改善將裁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6日電)軍公教1月起調薪4%,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指出,部分私立學校未依法調薪,涉及積欠薪資、退撫儲金提繳不實。教育部表示,限期若未改善,將按次裁罰到改善為止。

全教總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收到某私立高中教師會發函,指此校至今仍未比照公立學校,自今年1月起調整本薪4%,等於是短發5個月的薪資。另外,教師的本薪是私校退撫儲金提撥及公保保費的計算基準,學校恐涉及不實申報。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和縣市主管機關徹查全台私校,若沒調薪就應依法處罰,維護私校教師的權益。

教育部晚間以文字回應中央社,已於1月15日通函各私校,須將教師本薪調整到「不低於公立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若未依規定調整,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可處新台幣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按次處罰到改善為止。

教育部表示,已於5月30日收到教師組織陳情,立即發函給涉及的私校,要求函復說明。如有違反規定,後續將進入限期改善及裁罰程序。(編輯:管中維)11306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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