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7日電)出國難免遇到緊急就醫狀況,健保署統計,112年海外就醫申請健保給付約2.8萬件、1.7億元,又以中國地區約1.4萬件最多;健保署表示,沒有委託任何單位代辦,可採郵寄或委託親友。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民眾如在海外發生不可預期緊急傷病,應於門、急診當日及出院日起6個月內申請核退,以國內醫學中心平均費用作為核退上限,每3個月公布一次。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副組長黃珮珊今天受訪時表示,去年海外核退人次約2.8萬多筆、約新台幣1.7億元;其中,高達1.4萬件來自中國大陸、1.05億元。
黃珮珊提醒,近日看到新聞媒體報導,中國大陸地區福建省將推廣設立台胞服務中心,為台胞返台核退境外醫療費用提供代辦服務,但健保署並未委託「國內」及「國外」任何單位,代辦國人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她強調,若無法親自辦理而須委託辦理者,可採郵寄方式,或委託親友代為申辦,請附委託書及受託者身分證影本及銀行帳戶資料,但要留意個人資料及財產使用安全,避免資料外洩風險。
要注意的是,黃珮珊說,若是申請中國地區住院天數≧5天者,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須先在中國公證處辦理公證,再持公證書正本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編輯:陳政偉)11306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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