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農金署表示,從今天起,補助產險業開發及宣導農業保險新保單的金額,由新台幣1.5萬元提高為10萬元;業者檢討既有保單有利於農民、提高投保率等,分別給予獎勵金2萬元。
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發布新聞指出,4日修正「農業部補助及獎勵農業保險保險人辦法」,優化補助與獎勵內容,藉此鼓勵保險人開發新保單及推廣銷售農業保險商品,今天起施行。
農金署副署長周妙芳說明,修正內容包含將產險業者開發及宣導新保單的補助金額,由1.5萬元提高為10萬元;並新增獎勵金,只要產險業者檢討既有的保單內容,變得更有利於農民、可促成保單推廣達一定投保率,或是銷售多張保單等情形,將分別給予獎勵金2萬元,這3者都做到,就可獲6萬元獎勵金。
農金署統計,農業保險已開辦28種品項、44張保單,富邦、明台、台產、國泰、華南、旺旺友聯、泰安、新光、兆豐等9家產險業者,共承作其中37張保單,例如導入智慧科技建構理賠機制,主動監測氣象參數、簡化流程,於最短時間內撥付理賠款,協助農民儘速復耕。(編輯:陳清芳)11307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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