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日電)清潔隊員若因執行職務死亡可申請先期濟助金,環境部今天說,考量清潔隊員死亡後,家屬還有許多事務需聯繫處理,因此延長先期濟助金申請時限為20日,讓家屬有充分時間申請。
環境部為照護清潔隊員,設有清潔隊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當清潔隊員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或是因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事故等死亡,可以申請先期濟助金以及濟助金,其中先期濟助金為新台幣2萬元,濟助金則依不同原因有別,最高為120萬元。
根據清潔隊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管理要點規定,若要申請先期濟助金,必須在死亡事實發生日起的10日內提出申請,環境部今天發布新聞稿宣布,將延長先期濟助金申請時限為20日。
環境部表示,清潔隊員在執行職務時不幸遭遇意外死亡事故,家屬身處哀傷期間,也有許多事務需要聯繫與處理,如果因10日的限制導致家屬無法請領先期濟助金實為遺憾,因此延長先期濟助金申請時限為20日,讓家屬有更充裕時間提出申請。
環境部也說,如果遇到證明文件申辦、死亡因果鑑定繁瑣費時或其他特殊情形,也可向環境部申請展延。
環境部表示,根據統計,113年濟助清潔隊隊員的意外事故多為上下班交通意外,後續將持續對清潔隊員辦理交通安全宣導,也叮嚀清潔隊員除了應遵守交通規則,應養成防禦駕駛的好習慣。(編輯:李亨山)11308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