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車上國道 10月起須過動態地磅系統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2日電)為降低貨櫃車超載,高公局今天指出,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地磅站,如車號未顯示於站前門架上方資訊可變標誌(CMS),應進地磅站過磅,否則可處9萬元罰鍰。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迄今已於國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員林南向、新營南向、新市南向、岡山北向、國3樹林南向、樹林北向、後龍北向及田寮北向等10處地磅站建置啟用動態地磅系統,並持續建置中。

高公局指出,動態地磅系統是於國道主線設置3道門架,第1道門架偵測車輛總重及辨識車輛車號;當地磅站開磅時,第2道門架「閃光燈亮時/載重大貨車過磅/右列車輛除外」標誌上方的閃光燈會啟動閃光;明顯未超載的貨櫃車車號會顯示於標誌右側的CMS,此車即毋須進入地磅站過磅。

若上述CMS未顯示經過的貨櫃車車號,則須依標誌指示進站過磅,否則視為逃磅;違規證據資料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第4項規定予以舉發。

高公局提醒,貨櫃車行經未設動態地磅地磅站時,暫維持現行配合員警指揮過磅方式。(編輯:管中維)11308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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