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為確保幼兒園安全和教保品質,各縣市每年至少會舉辦4場以上聯合稽查,且須是不定期、不預警的方式,今年更要求每年對稽查人力辦2次實體研習。
8月新的學期到來,家長關注幼兒園品質,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22縣市都已建立聯合稽查機制,每年跨衛生、消防、建築管理等單位,至少稽查4次,且是採不定期、不預警方式辦理。
聯合稽查的重點,包括幼兒園管理、園舍環境衛生安全、消防設施設備、幼童車安全等,如有違規將罰款並限期改善。為增進稽查人員的專業知能,教育部要求各縣市自113年度起,每年針對稽查人力應定期辦理至少2次實體增能研習培訓。
稽查人員研習辦理情形、裁罰公告登載時效、申訴案件回報處理情形,都已被列為中央對縣市政府的一般教育補助考核評分項目。教育部表示,幼兒園如有違規行為,縣市應輔導及追蹤幼兒園改善情形,確保教保品質及維護幼兒權益。(編輯:張雅淨)11308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