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1日電)環境部111年起推動限制飲料店使用一次性塑膠杯,由縣市政府各自提報實施期程,最後一個實施縣市金門縣將於9月上路,代表明天起全台飲料店都不再使用一次用塑膠杯。
為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的使用量,環保署過去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比照過去限用免洗餐具的模式,授權各地方政府提報限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的實施期程。
其中,台北市政府從民國111年12月開始實施,是全台最早的縣市,後續包含新北、高雄、台中、基隆、桃園、台南、新竹縣市、雲林、嘉義縣及屏東都於去年陸續實施,馬祖、彰化、宜蘭、南投從今年元旦起開始;嘉義市今年4月實施;花蓮、台東、苗栗、澎湖則從7月起實施。
根據資料,最後一個縣市金門縣將於明天起限制飲料店使用一次性塑膠杯,這也代表全台飲料店將正式進入禁用塑膠杯的時代。
根據環境部109年統計,全台一次性塑膠杯的使用量約22億個,全台飲料店禁用後,預估每年可減少7.9億個一次用塑膠杯。(編輯:黃世雅)11308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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