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飼主日益重視寵物健康,農業部今起預告「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以規範業者自主檢驗、建立追溯機制、獎勵吹哨人等完善監管,處罰最重2年有期徒刑,罰金最高新台幣2000萬元。
農業部官網今天預告「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推進制定專法作業,草案計有6章、40條,預告期60天,之後彙整預告期搜集到各方的意見,將送行政院審議,再向立法院提案審查。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司長江文全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指出,2023年全國家貓已達131萬隻、家犬160萬隻左右,飼養寵物人數增加,且愈來愈重視寵物健康,目前「動物保護法」針對寵物食品安全,明定不能含有害物質、有毒物質及標示要清楚等基本規範為主,所以推動立專法,從輸入、製造到加工、販售,逐步建立完善監管。
針對草案內容,他說,強化原本沒有的預防性機制,例如訂有吹哨子條款,因為不法產品的製造、販售,通常是組織犯罪,靠外部查獲較慢,鼓勵內部有人檢舉,可避免危害發生、擴大,相關條款保障檢舉人工作權益,甚至因此促成破案可減輕或免除其刑,未來立法完成也可能訂定子法述明獎勵辦法。
其次,草案也要求業者必須自主檢測產品,檢測結果發現不得含有成分等問題出現時,業者必須自行回收、下架產品,因為自主檢測必須記錄,若未執行相關規定,會被主管機關查核發現,也會處以罰鍰,情節嚴重時甚至會停業一定期間。
還有草案也規範寵物食品業者應建立及保存寵物食品直接供應來源及流向資料,但不包含直接販賣至消費者的產品流向資料,讓產品有溯源機制可查。
處罰方面,也有重罰,甚至涉及刑期。農業部說,若有使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以外的原料或添加物等惡意違法行為,除會涉及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
還有,散播有關寵物食品安全的謠言、不實訊息,造成公眾、他人損害,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陳政偉)11309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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