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9日電)文化、佛光、真理、大葉等4校名額未確實回流,教育部今天公布行政懲處,開罰4校校長各新台幣40萬元到60萬元,並扣減招生名額總量、納入私校獎補助扣減參據。
中國文化大學(台北)先前被爆料未確實回流名額,經教育部追查後,發現佛光大學(宜蘭)、真理大學(新北)、大葉大學(彰化)有同樣情形。
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本月7日在立法院指出,依私立學校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教育部將裁罰負責校務決策的校長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不等,如果校長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目前雖有2名校長已不再擔任校長職務,但當時是以校長身分做出招生決策,因此教育部仍依規定懲處。
教育部今天正式公布懲處結果,認定大學校長依法有綜理校務的責任,經4校校長陳述意見後,因學校確實未依規定回流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缺額到分發入學招生管道,「已然紊亂大學招生秩序及整體招生公信力」,因而祭出懲處。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懲處,其中初犯的2校,文大校長王子奇、大葉校長方文昌各被罰40萬元;累犯的2校,真理前校長陳奇銘、佛光前校長何卓飛各被罰60萬元(兩人都已不再擔任校長)。
至於對學校的懲處,教育部指出,已糾正4校在案,並扣減4校114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獎補助部分,預計於明年5月核配114年度私校獎補助時,納入扣減參據。
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表示,會視情節輕重扣減不同比例招生名額及獎補助款,對於初犯學校會從寬處理,累犯學校則會有比較大的懲處。(編輯:李亨山)11310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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