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2日電)環境部今天預告溫管基金運用辦法修正草案,訂定溫管基金可補助中央、地方減碳,或協助公正轉型等。環境部說明,地方仍可依減碳需求提計畫送審、申請補助;希望草案年底前能公告施行。
環境部今天預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主要修正內容包含溫管基金來源與用途,並修正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組織辦法等。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淨零推動組組長溫育勇告訴中央社記者,溫管基金來源修正包含如碳費、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的拍賣或配售所得、移轉或交易手續費等。
溫育勇表示,草案預告期滿後將進行法制作業,且需要報行政院審查,目前期望能在年底前發布施行。
至於多名地方首長齊喊一定比例碳費應給地方。根據此草案,在基金用途上就地方補助僅敘明「補助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事項。」
其他補助項目包含中央減碳工作、補助及獎勵事業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研究及開發溫室氣體減量技術、推動碳足跡管理機制相關事項、協助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公正轉型相關工作事項等。
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告訴中央社記者,地方仍然可以撰寫減碳計畫來申請補助,環境部會依當年度所收取的碳費協助地方;由於預算仍要經地方議會審查,因此呼籲地方政府能盡早擬好計畫、送環境部審查。
黃偉鳴進一步說明,碳費補助計畫仍要經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審查,目前預估2026年徵收碳費金額約新台幣60億元,會依此做為預算規畫,想辦法「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編輯:李亨山)11310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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