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8日電)教育部表示,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即日起公告並提供電子檔下載,採先考試後選填志願,學科成績如未達系科組規定的標準,雖有名額仍不予分發。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考試日期為民國114年3月21日至3月24日,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為今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簡章電子檔即日起公告於甄試網站並提供下載,紙本簡章預計今年11月7日至12月10日發售。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分為學科考試、術科考試,學科考試僅四技二專組設計群的專業科目 (二)採「實作」(腦性麻痺障礙別仍採筆試),其他各考科皆為選擇題(單選題)。
教育部提醒,甄試採取先考試,等成績公布後再網路選填志願,學科成績未達系科組規定的成績檢定標準者,雖有名額仍不予分發;考生若加考術科,但術科成績低於60分者,其選填的術科招生校系科不予分發。(編輯:張雅淨)11310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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