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致嚴重事故 擬修法將禁考期提高到終身

無照駕駛致嚴重事故 擬修法將禁考期提高到終身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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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0日電)近期發生無照駕駛撞死、重傷行人等嚴重違規事故,交通部長陳世凱今天表示,擬修法加重「禁考期」的罰則,「致人重傷或死亡」從禁考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駕照。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晚間6時許發生重大車禍,1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1輛灰色休旅車,疑因失控衝撞騎樓小吃店致3人死亡,引發社會熱議。

交通部長陳世凱今天召開行人道安記者會,說明加重無照駕駛罰則的修法方向。其中駕駛人的罰鍰上限,擬從上限新台幣2.4萬元,提高到3.6萬元,與危險駕駛的罰鍰上限相同;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提高到3.6萬元,如果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車輛。

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的罰鍰上限,擬由2.4萬元,提高到3.6萬元;吊扣牌照擬由1個月提高到3個月;5年內累犯2次由吊扣3個月,提高到6個月;5年內累犯3次由吊扣6個月,提高到1年。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無照駕駛處罰都包括汽車、機車,但上述罰鍰是指「上限」,後續會按照車種、情節等檢討統一裁罰基準,「機車也可能罰到3.6萬元。」

針對車輛的部分,未來將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才能領回車輛。

駕照禁考期的部分,「致人重傷或死亡」原先是禁考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則是4年不得考領。

林福山表示,未來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包括強制監護人(無照駕駛者為未成年時)一同參與道安講習、提供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另外,也將建立縣市統一一致的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縣市的年度道安評比。(編輯:李亨山)11310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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