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抽驗18件紙類餐飲容器 僅1件標示不合格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行政院消保處今天發布6、7月抽驗市售紙類食品容器18件,有關材質及溶出的品質檢驗全數合格,僅1件的材質、耐熱溫度等資訊標示不合格,已請主管機關裁罰,並要求改善。

台灣外食者眾,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發布新聞指出,為確保消費者使用盛裝冷、熱飲料或食物的紙杯、紙碗、紙盒、紙袋的品質,以免影響健康,6、7月在雙北市、桃園市的實體店面隨機抽樣18件容器,進行查核。

品質檢驗方面,消保處說,進行材質的螢光增白劑,以及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蒸發殘渣及塑化劑等溶出的檢測,結果全部符合規定。

消保處指出,僅1件樣品未標示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負責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原產地、製造日期、注意事項等資訊,已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請地方政府衛生機關裁罰新台幣3萬元,並要求業者改善完畢。(編輯:李亨山)11312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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