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養豬場未登記收廚餘 農業部:最高可處300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5日電)台中一養豬場驗出非洲豬瘟,經疫調以廚餘未落實蒸煮而染疫的可能性最高;疫調中也爆出案外案,同來源的廚餘送到另一家未登記的C養豬場。農業部表示,依飼料法可罰C養豬場最高新台幣300萬元。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內政部、農業部、交通部就「非法棄置到城市採礦:檢討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法痛點與城市採礦推動策略」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台中梧棲一處養豬場斃死豬於10月21日驗出非洲豬瘟陽性,10月25日經病毒分析確診為台灣首例,經過疫調,以未落實蒸煮廚餘導致染疫可能性最高。

根據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疫調發現,提供給該養豬場廚餘的梧棲清潔隊,同時也提供廚餘給另一個C養豬場。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質詢批評廚餘管理「荒腔走板」,等於是沒有管理;驗到非洲豬瘟陽性反應的載運車,路徑沒有辦法追查;而台中梧棲清潔隊還讓未登記廚餘取得資格的C養豬場能收受廚餘,這是「公部門公然違法」。

農業部次長黃昭欽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透過疫調的過程,發現了整個事件中存在一些缺失,但執法原則必須依據相關行為的證據來進行裁罰,待相關問題釐清之後,一定會有對應的動作。

黃昭欽說,C養豬場的部分,有違反飼料管理法之虞,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梧棲清潔隊將廚餘給未登記的養豬場,由於清潔隊人員具備公務人員身份,需經政風單位去查處、釐清。

此外,黃昭欽指出,委員所提出的問題已即時反映回台中前進指揮中心,並請地方同步釐清相關問題。(編輯:李亨山)11411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