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旅遊留意 12家旅行社廢照或撤照、39家解散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8日電)寒假與春節旅遊旺季將至,交通部觀光署今天提醒消費者參加旅行社舉辦旅遊活動應多注意,並公告截至12月17日為止,39家旅行社解散,12家遭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

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及維護旅行產業健全發展,觀光署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規定公告今年1月1日至12月17日期間旅行業營運狀況,相關廢止旅行業執照、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或自行申請停業旅行業相關名單,可在觀光署官網查詢。

觀光署表示,依法已停業、解散旅行業不得營業,若旅客發現仍有營業情形,可檢附事證向觀光署檢舉。

觀光署提醒,消費者參加旅行社舉辦旅遊活動、購買國際機票或郵輪商品出遊,應注意4件事,包括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的合法旅行社;購買團體或個別旅遊商品時,務必與旅行社簽訂相關旅遊定型化契約;購買郵輪旅遊商品前,務必先請旅行社提供完整資訊;選購國外旅遊產品或出國前,建議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及大陸委員會網站查詢相關旅遊警示。

根據觀光署官網公告名單,截至12月17日止,被廢止或撤銷旅行業執照業者共12家,包括全球國際、松愛國際、諦陽、朝桂、新成長、台灣風獅、寶鑽、富康、世航、楓蓮、翔展、萬豪國際旅行社。

至於自行申報或展延停業的旅行社名單逾40家,不過業者能申請復業,而核准解散旅行社名單有39家。(編輯:管中維)114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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