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0日電)全台各地有多名教師遭投訴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教育部表示,並未統一規定教師不能使用手機,而是由各校自行規範,且目前正在修法,將不受理匿名檢舉。
校園濫訴議題受到各界關注,近來有多名教師在社群中發文,指遭投訴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的甚至是多年前拍攝的照片,包括示範授課、研習時的拍照紀錄等。
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回應指出,並未統一規範教師能否使用手機,而是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以下簡稱使用原則)」,由各校依教學現場實務及管理需求,自行訂定規範。
教育部也強調,「使用原則」的目的並非限制或約束教師在校使用行動載具,而是倡導全體師生共同遵循經校園民主程序所形成的使用規範。
為了防止校園濫訴,教育部已於11月21日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條文,不具名、無事證的投訴,將明定不處理。另也新增「輔佐人」機制,保障當事人接受訪談時的權益。
教育部表示,明確修法不受理匿名檢舉,可避免無端指控造成學校行政負擔。作為配套,也會強化保密義務和保密責任,保障當事人的權益,並建立公平及明確的處理機制。(編輯:謝雅竹)1141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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