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待遇調整3措施經費43.7億 中央分攤半數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31日電)教育部今天宣布,提高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及增給教師行政工作獎金,3項政策預計1年經費約43.7億元,由中央、縣市政府各分攤一半,估逾30萬人受惠。

教育部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多項提高教師待遇的措施,包括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導師職務加給,由每月新台幣3000元調高到4000元;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增給行政工作獎金1000元到2000元。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彭富源表示,上述3項政策年度經費約43.7億元。因追溯自民國114年9月1日生效,今年經費為14.5億元(都為中央、地方經費合計),教育部會簡化流程、在115年1月盡速撥出款項,教師實際入帳時間,則要視各縣市而定。

受惠人數部分,提高導師職務加給約14.1萬人受惠、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約12.7萬人受惠,增給行政工作獎金約4.5萬人受惠,總計超過30萬人。

媒體追問是否「中央請客、地方埋單」?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表示,依照過去作法,會先透過中央補助來引導政策,經與地方政府開會商議後,同意先各負擔50%。

彭富源也補充,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學校人事費用支出主要是在地方政府,因此未來可能會逐步回歸到縣市處理。

在調增細節上,按照教育部規劃,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國民小學由336元調升至405元、國民中學由378元調高至455元、高級中等學校由420元調升至505元。

行政工作獎金則依教育階段、組織層級、學校規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工作負擔程度,按工作表現評價增給每月1000元至2000元,適用校長、主任、組長等各個職級的行政人員。

此外,教育部也宣布擴大偏遠地區傷害保險適用對象。原本只有「非偏遠地區」教師自願到「偏遠地區」適用,新政策進一步納入「偏遠地區」教師自願到「特殊偏遠地區」、「極度偏遠地區」的情況,讓保障更為完整。(編輯:吳素柔)11412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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