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寶兒台北16日電)全華網負責人林株楠詐欺事件歷時多年,藝術家劉國松以個人債權517萬,換取林株楠繼承人放棄相關權利的聲明書,文化部今天頒發一等文化獎章予劉國松,感謝他助逾百名受害藝術家解除隱患。
在2011年、2015年、2016年時,林株楠分別以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名義提出「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出版計畫申請文化部補助,以此誘使逾700多名藝術家簽署逾越計畫範圍的同意書,詐欺取得不當授權及權利讓與。
律師胡中瑋今天於文化報召開記者會中說明,2014年時藝術家劉國松因遭詆毀,便與全華網展開有關誹謗的案件,在調查過程中,律師團隊發現全華網上有517件非法上傳的劉國松作品,於是便向台中地檢署提起侵害著作權訴訟。
胡中瑋說,當時林株楠向法院提出劉國松簽署同意文書,且強調這份文件是「營業秘密」,不能給劉國松看,後來檢察官便作出侵害著作權訴訟不起訴處分。2015年,劉國松再針對那517件作品提出民事訴訟,訴訟長達8年,最終確定劉國松簽署同意書無效,且全華網及其負責人應賠償新台幣517萬元。
在劉國松與全華網案件審理期間,也有越來越多藝術家因此發現自己恐怕簽下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除個別找律師外,文化部也在接獲消息後組成專案處理小組、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並將全案依法移送檢調偵辦。
台北地方檢察署於2019年8月起訴林株楠及業務員等人;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宣判案件詐欺罪成立,但因林株楠於判決前死亡,法院依法以不受理結案,法院所扣得的藝術家授權書則未宣告沒收,台北地方檢察署及受害藝術家不服判決結果,2025年再提起上訴,全案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劉國松女兒劉令徽今天說,在全部受害藝術家中僅父親案件獲得勝訴結果,其他藝術家簽下的授權書未被法院沒收,加上林株楠過世,最終無法收尾,好像有點遺憾,後來律師蕭雄淋便來詢問他們,是否願意拿債權向林株楠繼承人交換所有受害藝術家簽署同意書,「因為只有我爸爸勝訴,可以去幫大家。」
劉令徽說,聽到能拯救所有受害藝術家,「我爸就說,那當然,趕快解決。」因為他們在纏訟8年期間也常常感到鬱悶、焦慮,更願意幫助所有人,「就像我爸常說一件壞事可以變成大家好事」。她也希望藉此呼籲所有藝術家,著作權非常重要,希望能更小心。(編輯:張銘坤)1150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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