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9日電)立院今天審查衛福部組改方案,婦女新知籲將婦女福利與各人口別福利服務同放「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若移往保護司與保護服務業務合併,恐形成「小婦女、大保護」排擠效應。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6案。
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在臉書發文建議,將「婦女福利」與各人口別的福利服務,共同放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下,獨立為「婦女福利組」,優於將「婦女福利」移去與「保護司」合併的方案。
婦女新知並請委員審查衛生福利組改法案時,強力爭取增加穩定的婦女福利業務人力及預算,也期待行政部門對此作出承諾。
婦女新知提出3項說明。首先,在衛生福利部中形成清楚的組織邏輯,即「司」處理「功能別」業務、「人口別」業務則整併在「署」之下。此次因總統賴清德政見,欲成立獨立兒少專責機構,各項社會福利又出現回頭以「人口別」區分的趨勢,並分別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長照及社會發展署,將各「人口別」的福利業務清楚整合在署級單位之下。
婦女新知認為,若獨獨將婦女福利抽出來與「功能別」的「保護業務」合併,將使組改邏輯顯得混亂。
第二,婦女新知指出,相較於其他「人口別」福利業務,有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兒童暨少年權益保障法,唯獨婦女福利未單獨立法。
婦女新知表示,未有法定業務部門雖然有其優勢,例如不受法律規格限制、保有更多空間發展切合民眾需求的服務,但也非常容易被邊緣化,長期下來人力、預算被其他業務挪去的狀況十分常見,若婦女福利終於獨立成一組,將有機會發展以婦女為主體各項福利服務;但若將婦女福利移往保護司,與保護服務業務合併,恐將形成「小婦女、大保護」的排擠效應。
第三,婦女新知舉例,過去長照政策輕忽照顧者的福利資源,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也輕忽老年女性、身心障礙女性基於性別不平等的需求及處境;憂心若將婦女福利從「署」當中拿掉移往「司」,「署」與「司」之間作為「相敬如賓」的平行單位,將使類似的交織性服務發展門檻大幅提高。(編輯:管中維)11501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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