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可免稅攜200支加熱菸入境 未核定品最高罰500萬

2月起可免稅攜200支加熱菸入境 未核定品最高罰500萬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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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9日電)財政部預告修法自2月1日起,旅客攜帶通過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200支可免稅。衛福部表示,國內核定通過品項在國外均未販售,攜未經核定品項回國最高可罰500萬元。

財政部關務署日前預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第16條、第18條及第4條附表修正草案,其中增訂入境旅客得免稅攜帶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免稅數量為200支,以合時宜。修正條文自2月1日施行。

衛生福利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今天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目前國內共有2家業者指定加熱菸品與組合元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不過當時業者均表示,在其他國家沒有販售相同品項,也就是說,在國外購買的品項若攜帶回國,就會觸犯「菸害防制法」,可處新台幣5萬元到500萬元罰鍰。

羅素英指出,雖然民眾不可從國外購買其他品項回台,但是仍可從機場免稅店和從離島購買後攜回,就會適用「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的免稅規定。

至於入境時,如何認定所攜加熱菸品是否為衛福部核定的品項。羅素英說明,已於去年10月1日,將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品項等相關產品資訊,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入境查驗依據。

國健署表示,將加強對外說明與宣導,協助民眾事前了解規定,避免誤觸法。(編輯:張雅淨)11501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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