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2日電)環境部表示,老舊油車汰舊換電動車媒合機制上路以來,已逾12萬輛車完成汰換;若以汽油小客(貨)車而言,包含減碳獎勵、減空污補助及廢車回收金,可申請1萬6000元。
為落實國家淨零排放目標,環境部持續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政策,若以老舊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為例,每輛至少可領新台幣3300元,其中包括汰換每輛機車最高2000元的減碳收購價金及廢車回收獎勵金300元,以及搭配減空污補助金1000元。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目前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上,包含經濟部、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開發單位與地方政府加入收購車輛減碳效益行列。
以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楠梓產業園區為例,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效益獎勵金含全國適用方案,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每輛1萬3000元,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每輛為1萬6000元;若是經濟部所提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每輛1萬2000元,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每輛為1萬5000元,同樣為全國適用。
空污減量效益補助金部分,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則針對竹苗至雲嘉南地區的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車提供每輛5100元的收購補助金;環境部提供全國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每輛2000元。
此外,若是廢汽車回收也可申請獎勵金,每輛為1000元。
依此計算,一般的汽油小客車換成電動車,全國不分區減碳獎勵金可領1萬3000元、減空污補助金2000元,再加上廢車回收1000元,合計可申請1萬6000元;倘若是申請竹科針對竹苗至雲嘉南地區所開出的減空污補助金5100元,最高可申請1萬9100元。
環境部指出,自111年啟動媒合機制以來,截至114年底,已成功媒合高達12萬4798輛老舊車輛完成汰換,累積減量效益高達52萬9212公噸碳。
環境部建議民眾或企業,可趁著年初除舊布新的好時機,儘早前往「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選擇合適方案提出申請,在換新車過好年的同時,也為國家淨零排放貢獻一份心力。(編輯:李淑華)1150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