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指退休日配合學期不合理 教部:維護受教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5日電)116年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指標將調升至85,多個教師團體今天表示,退休生效日須配合學期,導致部分教師被迫退休延後1至2年。教育部解釋,學期制是為維護學生受教權。

立法院在民國106年6月三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16年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指標將調升至85(任職年資與年齡合計須滿85),且從須年滿50歲退休,調整為年滿55歲才能退休。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教師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部分教師出現「制度性卡關」,明明已在舊制過渡期達成退休指標,卻因「生效日」限制,被迫跨入較嚴格的新制門檻,有人因此被迫退休延後1到2年。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也發布新聞稿,批評這項制度是對下半年出生(8月1日以後)教師的制度性歧視;建議開放「關鍵節點退休」,例如出生日期在下半年、且符合法定指標數,可申請於115年12月31日退休生效。

教育部回應指出,自願退休生效日配合學期制,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立法目的是為維護學生受教權。法規也有「特殊原因」配套,教師遇到家庭變故、重大疾病無法工作、學校相關組織或課程調整致無法授課等,就不受限制。

對於教團訴求將這次年改變革也列入「特殊原因」,放寬自願退休生效日。教育部評估,對學生受教權「影響甚鉅」,包括可能會導致師生關係在學期中突然中斷,學習評量連貫性受損,學習策略被迫調整等,另外也會影響代理代課教師招聘、學校行政等。

教育部表示,符合自願退休條件的教師,如果未符支領全額月退休金的法定要件,仍可申請退休,依個人意願選擇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編輯:吳素柔)11503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