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15日電)清華大學今天表示,每年學生畢業留下不少腳踏車,為確認是否有車主,會在未張貼或過期自行車識別證單車,貼告發單提醒車主,若無人理會則視為無主物,列入免費認領單車。
單車是清大學生穿梭於校園中的重要工具之一,清華大學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不知道什麼原因,學生畢業後大部分未把單車運回家,校方會清查並張貼招領公告,確定單車無主後,再公告免費認領。
清大說,除畢業生未帶走的單車外,也有被學生遺忘的腳踏車,或腳踏車有故障卻不想修理,而遲遲未有人理會的單車等,導致腳踏車停放在原處多時,駐警隊會移動腳踏車至校內腳踏車管理處保管。
清大指出,依據大學法賦予大學自治權,以制訂校園管理規章,為管理校內腳踏車等,制定「校園車輛管理辦法」,規範師生於校內用車。
清大指出,駐警隊拖走的腳踏車,皆會在學校駐警隊網頁公告,而腳踏車主需在公告日起1個月內領回,逾期未領回或無法查明所有者,就會視為廢棄腳踏車,校方將依照廢棄物清除,或公告認領。
清大表示,校方為避免有無主腳踏車遭棄置校園,影響環境,因此,有明文規定腳踏車的管理辦法,除校內的腳踏車皆需申請停車識別證(免費),也要按規定停放。
清大指出,若有腳踏車沒有識別證,或未依規定停放,學校會列為管理,並張貼通知單,提醒移動腳踏車,若7天後仍未移動,校方就會介入,把腳踏車移至校方腳踏車管理處。
清大說,學生找不到腳踏車,也可到駐警隊詢問,若有找到,只需透過辦理手續可將腳踏車領回。萬一沒有找到,可請駐警隊幫忙調原停車點的監視器。
駐警隊指出,無人認領的廢棄腳踏車,於10月19日上午8時起開放清大學生、員工登記認領,每人限認領1輛。若有學生發現自己的腳踏車,只要在10月17日前,前往駐警隊辦手續,可將車領回。(編輯:李錫璋)11110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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