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鐵厝產業園區開發爭議 彰縣府:依法核定

中央社  / 彰化縣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9日電)反打鐵厝產業園區自救會認為彰化縣政府違法開發,訴願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成員今天再次說明反對立場;縣府表示,依法核定打鐵厝產業園區開發計畫,獲內政部認定並無違誤。

彰化縣政府辦理鹿港鎮打鐵厝產業園區開發計畫案,反對自救會委託律師日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成員今天集結縣府前召開記者會說明堅決反對立場,包含可能污染水源、開發案違反區域計畫法及國土計畫法、園區用地提供非常有限、附近人口稠密等。

反打鐵厝產業園區自救會長林志賢透過新聞稿表示,產業園區案遭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刪除國土計畫城鄉發展區位,改列農業發展地區,依法不能開發,但彰化縣政府仍強行通過打鐵厝產業園區開發許可案,明顯違反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縣府強行闖關才提告。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打鐵厝產業園區開發面積僅9.9公頃,扣掉公設等用地,產業用地只剩5.99公頃,但縣府規劃鹿港水五金特定區只距離打鐵厝產業園區約3公里,預計開發166公頃產業用地,提供未登記工廠合法用地,打鐵厝園區完全沒開發必要。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指出,打鐵厝園區附近有大型社區、學校、醫院,被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認定「缺乏區位適宜性」,他早已呼籲縣府撤案,以不開發新工業區為原則,媒合現有待租售工業用地和需要業者,同時守護居住安全、農地農用、環保健康,但縣府執迷不悟,漠視工業地有餘裕、審議會決議而強過開發案。

對此,彰化縣建設處透過訊息向媒體表示,自救會指開發案違反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今年7月1日向縣政府提起訴願,經內政部駁回陳情人訴願,主文指出可行性規劃報告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認屬合理,且會議決議「同意修正後通過」,縣府依法核定打鐵厝產業園區開發計畫,獲內政部認定並無違誤。

建設處表示,園區位於鹿港基督教醫院長青院區西北側、富麗大鎮社區北側、西至祥和一街、南至富麗二街,7筆土地面積約9.9公頃,規劃引入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機車、自行車及零件製造業、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業、批發業及餐飲業、連鎖便利商店等。(編輯:郭諭儒)11111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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