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府:約聘僱人員暫聘至明年2/28

新竹市府:約聘僱人員暫聘至明年2/28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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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31日電)新竹市政府今天宣布,因應新的巿府團隊到任,施政計畫與方針有所調整,針對現任約聘僱人員的任期,僅暫聘任到112年2月28日,後續再檢討是否續聘僱。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今天發新聞稿表示,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市政團隊上任,112年度施政計畫、施政方針必然有所優化與調整,期許能和高虹安政見相結合,達成巿府整體績效目標。

人事處表示,市府各局處新任首長及主管在審視施政計畫、績效目標時,一併考量所需人力資源的權責,使能達到公務人員任用法規所稱的「人與事適切配合」。

人事處指出,由於各局處首長及主管的審視過程不宜過長,所以將年度約聘僱人員的聘僱期間先定至112年2月28日,後續再一併檢討續聘僱的期間。

人事處表示,市府從民國99年5月起訂有「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會定期考核獎優汰劣。

人事處表示,巿府對所屬首長和主管的施政效能與人資管控運用能力同等重視;對約聘僱同仁的權益及考核,也會遵循法令規定辦理。

一名竹市府約聘人員告訴中央社記者,他得知這項消息時感到錯愕,不知道是否重演8年前、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汰弱留強」的制度,但公布內容並未提及續留任標準,加上是在農曆春節前得知此事,影響過年心情。(編輯:李錫璋)11112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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