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大東夜市暫續營運 土地租約到8月

台南大東夜市暫續營運 土地租約到8月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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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3日電)台南知名大東夜市所在土地為市府與台南市農會共有,有傳聞指租約到期後不再經營,不過,農會與業者租約到今年8月,經訴訟取得約6成土地的市府也同意續租,到期後用途再議。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長陳柏誠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大東夜市所在土地所有權為市府與台南市農會共有,原未明確分割,市府經司法訴訟後在106年底取得其中約6成土地持分,但台南市農會與大東夜市業者間租約是105年簽訂,租期到今年8月,市府尊重合約精神同意續租。

陳柏誠表示,這塊土地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用地性質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可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但今年8月原租約到期後,市府與農會的土地將各自分開管理,未來是否繼續租給夜市業者經營,或有其他用途,將持續研議。

位於台南市東區林森路的大東夜市,多年來被許多網友譽為府城區三大夜市之一,與北區花園夜市、中西區武聖夜市齊名,早年還有「大大武花大武花」口訣,方便記住每週各夜市營業日。

大東夜市由於土地租約相關爭議已久,去年起就有傳聞指稱租約到期後將不再經營,支持與反對大東夜市繼續營運的聲音都有,但目前仍有約200多個攤位,每到營業日都相當熱鬧。(編輯:郭諭儒)11201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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