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路口公車轉向大稽查 再抓2車未停讓行人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1日電)加強維護路口行人安全,台中市交通局再進行路口公車轉向大稽查,10日到新民街與大智北路路口以及台灣大道四段與東大路口稽查,查核68輛公車,有2件未停讓行人案件。

台中市交通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去年12月29日起進行路口公車轉向大稽查,去年12月29日至1月6日稽查316輛公車,計7輛公車違規未停讓行人;1月7日至10日再度派員稽查,共稽查165輛公車,共計2輛公車違規未禮讓行人。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市府將持續派員到各自路線督導行車安全,公車駕駛若違規未禮讓行人,一定究責到底,絕不寬貸,確保行人及大眾運輸安全。

交通局強調,為提高公車司機對路口行人安全的重視,要求客運業者加強所屬駕駛員路口停讓行人教育訓練,路口實地稽查上緊發條,也對違規客運業者祭出處分,各業者及所屬駕駛皆須重視用路安全。

依據交通局與業者的契約規範,公車若未停讓行人,均將依契約規定處罰,視情節輕重,處以新台幣1000至5000元罰緩。(編輯:謝雅竹)11201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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