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7日電)為表揚運動員傑出表現及為台中市爭光,台中市政府修法加碼提高獎金,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參加110全運會獲獎牌選手培訓獎助金共3801萬元已趕在春節前全數撥付。
台中市政府從108年起制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並於110年修法加碼提高獎金。包括個人金牌每月2萬元、銀牌1萬元、銅牌8000元;團體金牌每人每月1萬2000元、銀牌8000元、銅牌6000元。
盧秀燕今天在市政會議中表示,感謝績優運動選手為城市爭取榮耀,參加110年全運會獲得金、銀、銅牌選手的培訓獎助金,總獎金約3801萬元,已趕在春節前全數撥付,並採1次發給一整年度方式。
台中市運動局長李昱叡說明,110年逐步優化運動員獎勵機制,只要設籍台中市的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得前3名者,獎助金均一併提高,並1次發給1年度的獎助金至下屆同項賽會為止。
李昱叡表示,台中近年運動成績傲人,108年起連續2屆全運會,均獲頒全國第3名行政院長獎,創縣市合併以來最優成績,在男子籃球與電子競技等項目更創紀錄勇奪全國第1,表現亮眼。
今年全國運動會將於10月舉行,為積極備戰賽事,運動局指出,已從去年起陸續召開相關代表隊研商會議,期盼台中市全體運動選手再度於今年全國運動會大放異彩,市府將持續支持選手訓練與參賽,深耕台中運動發展。(編輯:卞金峰)11201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