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環狀線經營權依契約 到期就移交新北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30日電)台北捷運公司環狀線第一階段經營權今天到期,台北市長蔣萬安說,依照雙北簽訂的契約,到期就要把經營權還給新北市,雙北將持續緊密合作,確保旅客權益及移交順利完成。

串聯新店及新莊的環狀線第一階段在109年通車營運,由新北市政府委託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規劃興建,並簽訂營運行政契約書,委託台北捷運公司營運3年,經營權今天到期。

蔣萬安上午透過廣播向市府員工賀歲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環狀線經營權依照雙北簽訂的契約,到期就要還給新北市,這是雙北的共識,最重要的是旅客權益不能受到影響,會持續跟新北緊密合作,確保移交順利完成。

至於環狀線全線完工後是否會爭取經營權,蔣萬安說,依照大眾捷運法及雙北共識,全線通車後一定是由單一捷運公司來營運,未來將根據相關法規及過去經營,考量路線長度、出資比例等後決定。

雙北日前已舉辦副市長會議討論移交事宜,台北捷運工程局今天將發布新聞稿說明結論。

此外,對於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何時接任台北市副市長,蔣萬安說,相關人事一旦確定就會跟大家報告。(編 輯:方沛清)1120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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