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4日電)台南市政府認定中西區府前路台灣銀行前數輛長期占用路邊停車格車輛為違規加裝框架的遊動廣告車輛,1月完成取締拖吊,昨天再度出現,經限期改善無效,今天再度強制拖吊。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長王銘德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針對府前路違規停放遊動廣告車輛,1月13日已依法函知車主給予改善時間,因逾期未完成改善,1月18日聯合警方執行強制拖吊,但昨天發現車主再次以相同車輛違停在同一路段。
王銘德指出,經相關單位研商評估屬嚴重累犯行為,因此縮短改善時間,由市府人員會同轄區派出所員警親送限期改善公文書,完成送達作業,並於執行拖吊勤務前再親赴車主戶籍地送達最後通知,因仍未改善且未獲回應,今天再度執行移置保管措施。
王銘德表示,市府維護改善停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公權力不容挑戰,也呼籲車主應循合法管道表達意見,不宜採用此類手法長期占用路邊停車位,以免影響其他民眾用路安全與停車權益,交通局將會同警方持續關注此案車主屢屢無視法令行為,若民眾發現類似違規行為,可向交通局或警方通報。(編輯:郭諭儒)11202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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